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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推出八条措施:涉诉当事人身份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

法者心声 2020-02-21



今日,厦门中院发布

《关于解决群众诉讼难点堵点的八条措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厦门中院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积极谋划,率先作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摆检视问题,于今天正式发布《关于解决群众诉讼难点堵点的八条措施》,在全市法院一体整改,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八条措施》分为8大部分

力争实现“八个一”

一次收转诉讼材料

一站通办线上服务

一键查询被告信息

一号解答诉讼疑问

一室实现沟通解忧

一网悉知开庭信息

一次确定生效时间

一趟领取执行款项

......

是不是很好奇?

究竟是哪些内容呢?

又有什么亮点呀?



 “八个一”精彩亮相!


具体文件↓↓↓

关于解决群众

诉讼难点堵点的八条措施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点堵点问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摆检视问题,形成“八个一”措施,在全市法院一体整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次收转诉讼材料


当事人在全市范围内到各法院本部、派出法庭、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立案的,接待部门实行首接负责制。上述部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收件处理,对属于其他法院或其他部门处理范围的,应做好释明工作,并引导当事人到相应法院或相关部门立案。当事人提出由首接部门代转立案材料的,首接部门应及时收件后处理。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材料收转窗口,指定专人对当事人递交的诉讼及其他材料负责接收、流转。





一站通办线上服务


指定专人负责律师服务网络平台、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管理,及时回应、解答平台使用中的问题,加快平台在线审查进度。强化线上立案功能,逐步取消现场提交材料要求,律师或当事人通过平台在线提交立案材料后,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对应纸质材料。




一键查询被告信息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起诉时难以确认其他涉诉主体户籍信息的,可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提交《涉诉当事人身份信息查询申请表》,由法院通过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协助查询涉诉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附卷供诉讼使用,打破户籍信息查询壁垒,方便群众诉讼。




一号解答诉讼疑问


设立专门接线员负责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设立值班法官指导管理。当事人通过拨打热线,足不出户即可进行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反馈意见建议等。对涉及案件信息查询等程序性问题的,由接线员直接答复。接线员无法直接答复的,通过平台联系法官,由法官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一室实现沟通解忧


设立法官约见室,方便当事人联系约见法官,对当事人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办公电话等方式已联系法官安排约见的,引导至约见室,方面群众与法官会见沟通。




一网悉知开庭信息


在厦门法院网公开每日开庭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及承办法官等内容,同时在法院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公开社会关注度较高、典型案件的开庭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庭审。在厦门法院网链接中国庭审公开网,可查询庭审直播信息,方便群众在线观摩庭审。




一次确定生效时间


对厦门法院审结生效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取消由当事人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要求,由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立案部门确认生效时间后自行打印附卷。当事人如因其他原因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代理律师可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当事人也可直接前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法院受理后能够当即办理的应当直接办理交付当事人,不能当即办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并送达给当事人。




一趟领取执行款项


(网络图片)

当事人申请领取执行款的,可向执行案件承办人出具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签署确认个人身份信息和收据。执行款到账并符合发放条件后,法院直接从案款管理系统将执行款转账给申请执行人,让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最多跑一趟”。

往期文章:应该推广全国:打官司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时,立案时法院对接公安部门快速锁定被告信息

来源:厦门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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